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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使用[研究用檢體或剩餘檢體採集說明同意書]注意事項說明


2019/06/24

[使用說明]

1.因研究用而需要預先採集或收集例行性醫療檢驗完畢之剩餘檢體時,醫師必須先請病人簽署[研究用檢體或 剩餘 檢體採集說明同意書]使得為之.

2.未來若有具體之研究計畫,醫師請提具計畫書送交IRB審核. 

3. 如有需要, 請至 表單下載-其他表單-下載"研究用檢體或剩餘檢體採集說明同意書"使用.

​​​​​​​發布日期:2011/03/30